第七十七章:荷兰来使,东西合作-《兵王穿明末:重铸华夏魂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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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三百零五天,武昌码头。

    荷兰东印度公司商船“海鸥号”靠岸。

    船长范·德伦下船,四十多岁,红胡子,蓝眼睛,穿深色呢绒外套。

    他向迎接的官员行礼:“范·德伦,东印度公司高级商务代表,求见向都督。”

    向拯民在都督府正厅接见。

    范·德伦不绕弯子:“都督阁下,我们见过您的蒸汽船。很惊人。在欧洲,蒸汽明轮船也只是试验,没想到在中国已造出实船。”

    “试验而已,问题还多。”向拯民说,“范先生远道而来,不只是为夸我的船吧?”

    “当然。”范·德伦从皮包里取出文件,“东印度公司愿与都督合作。我们有共同敌人——郑芝龙。”

    历史上,荷兰与郑芝龙在料罗湾打过海战,荷兰惨败,一直想报仇。

    范·德伦提出条件:

    一、技术交换。荷兰提供蒸汽明轮船完整图纸、坩埚炼钢技术;龙兴政权提供丝绸、瓷器独家贸易权。

    二、军事合作。联合打击郑芝龙,瓜分东南海权——荷兰要台湾、澎湖,龙兴政权要福建沿海。

    三、情报共享。荷兰提供欧洲局势情报,包括三十年战争进展、最新火器发展;龙兴政权提供中原战局信息。

    范·德伦说:“郑芝龙垄断贸易,每年收保护费数百万两。打倒他,我们都能发财。”

    向拯民不动声色:“我需要考虑。”

    当晚,召开内部会议。

    李岩反对:“夷人不可信。当年葡萄牙人借澳门,后来赖着不走。荷兰人更狡诈,他们在南洋占了多少岛屿?与他们合作,恐引狼入室。”

    宋献策却有不同看法:“眼下我们弱,郑芝龙强。借荷兰人之力制衡,是上策。待我们强了,再图后事。这叫以夷制夷。”

    卡洛斯作为西方人,提供视角:“荷兰人重利,但守商业规矩。他们与公司签的合约,一般会遵守——只要利益足够。”

    江龙问:“那蒸汽船图纸,他们真会给?”

    “会给。”卡洛斯说,“但可能留一手。不过只要有基础图纸,咱们自己能改进。”

    向拯民沉思。

    与荷兰合作,确实能快速提升技术,打破郑芝龙垄断。

    但风险也大——荷兰人势力深入南洋,若让他们在大陆站稳脚跟,将来难对付。

    “有限合作。”向拯民决定,“技术交换,可以。但荷兰必须派工匠常驻指导,确保技术落实。”

    “军事合作,只限于情报共享,不直接联合出兵。我们不能背上‘引夷入华’的骂名。”

    “贸易权给五年,五年后重新谈判。这期间,荷兰船可在武昌、广州两港贸易,但不得进入长江其他港口。”

    众人同意。

    第二天,再次谈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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