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零四章 媒体曝光-《皖东人家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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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局长又将邹孝仁叫过来,跟他说:“玉军刚到法制科工作,你要好好配合他工作,不许闹情绪。”

    “局长,您放心,陈哥在部队是专家型领导,能在他手下工作,是我的荣幸。”

    “希望你说到做到。”

    “那是必须的。”

    玉军虽然早就开始自学涉及质监部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,但在具体案例适用法律问题上仍然感到无所适从,好在邹孝仁能迫于局长的压力,不得不协助,使得科里的主要工作都能正常展开,另一名内勤人员小郑也能积极配合,玉军感到很欣慰。

    法制科的工作除了需要熟练掌握有关法律知识外,还需要掌握有关的专业知识,特别是产品标准问题,局里有个标准化资料室,玉军经常抽空到这里学习。

    玉军床头尽是他自费购买的各种书籍,包括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手册》和《产品质量法》、《标准化法》、《计量法》和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图书,常常要学到深夜才能入睡,他的业务时间基本上都用在这上面。

    就这样,不到一年的时间,他不但熟练掌握了有关法律知识和各专业的基础知识,而且运用自如,对各种复杂疑难案件的办理和审理工作,均能实施有效监督和指导,其工作能力和水平得到局领导和绝大多数执法人员的认可。

    在对执法部门报送的案件进行审核时,将发现的问题,逐条记录下来,交办案人员进行修改完善后,再提交审委会进行集体审议。这样既提高了审委会的工作效率,也让办案人员因承办的案件能顺利通过审核感到脸上有光,受到执法办案人员的普遍欢迎。

    为加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,区宣传部门对各单位报送打假信息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,其中要求质监局每周报送给区有线电视台的稿件不得少于两篇。

    两周后,区长办公会上,常务副区长通报了相关单位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,其中质监局给电视台报送稿件七篇,采用为零,这让局长感到很尴尬,散会后,便将这项工作由局办调整到法制科,并配备一台摄像机。

    玉军第一次参加的执法活动,是一起涉嫌生产销售假冒名酒案件。当他看到执法人员抓住违法嫌疑人的头发,一脚将其踢倒在地,令其跪下时,感到十分惊讶,连忙跑过去跟稽查队队长沟通后,便将他扶起来,并要求他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工作。

    返回途中,稽查队队长跟玉军说:“你第一次参加执法活动,可能有点不适应,多参加几次你就习惯了。”

    玉军道:“法律没有授予我们这种权力,我们不能越权执法。”

    “跟这种人说法,纯是对牛弹琴,他们大字不识几个,就知道造假售假,赚黑心钱。”

    最让玉军不能接受的,是参加质量科一次执法活动,执法人员在现场将两个三屉桌的抽屉全部撬开,将里面的现金和账本、票据全部装包带走,令其负责人将抽取的样品装上面包车送到局里,然后将车封存,人被关进库房。

    玉军找质量科科长霍万芳沟通,要求她放人,遭到她拒绝。无奈之下,他找到局长。

    局长跟他说:“这事我已经知道了,万芳的意思是临时措施,只要他配合调查,做完笔录就放人。”

    玉军道:“即使是临时的,也是违法。”

    “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吗?”

    “我的意思就是依法办案,不能限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。”

    “这不能一概而论,有的案子不采取这种措施,就很难办下去。当然,如果你能拿出一个既合法,又不影响案件办理的办法来,那就更好。”

    “我和万芳再商量一下吧。”玉军知道局长支持霍万芳的做法,和她商量也没用,只好给自己找一个台阶下。

    类似这样的问题已经发生了好几次,无论对错,局长都坚定地支持霍万芳,这让玉军感到很不爽。但他并没有因此对局长产生不满情绪,因为他明白,没有局长的力挺,他不可能成为局里的中层干部。

    一向善于察言观色的邹孝仁,从中嗅到了一些味道,他觉得玉军与局长之间的关系没法跟万芳比,而且万芳近期也有意跟他套近乎,这让他感到非常兴奋,这不仅仅是因为她长得漂亮,更重要的是她和局长之间那种微妙的关系。

    他借案件审核意见反馈之机,跟万芳说:“你知道吗?我们头昨天找局长告状,说你目无法纪,限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,结果局长不但没支持他,反而给他下了个套,气得他回来后就生闷气。”

    万芳乐了:“活该,跟我斗,没他好果子吃。”

    “后来忍不住,就开始发牢骚,把你贬得一无是处。”

    “他说什么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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